حلال
“清真”是中國通用的穆斯林常用語。有“清潔﹑無染”之意,現爲中國伊斯蘭教代名詞。而“清真食品”是指按照伊斯蘭教法規定,穆斯林可食用的食品。
清真食品分爲肉食類和餐飲業兩大類 :
肉食類主要包括: 可食用的畜類、禽類、水産類,包括牛、羊、駝、鹿、雞、鴨、鵝、鴿、魚﹑兔等動物,按伊斯蘭教法規定的肉及肉製品。其原則是:
1、除水産類外,其他禽畜類必須符合教法規定的宰殺程序:(1)被宰殺的動物是健康活生的;(2)宰殺使用的器具是鋒利的,可立即截斷頸靜脈血管,氣管和食道,使血液放出並立即死亡(以減少牠的痛苦)(3)宰殺下刀時,誦讀真主之名。(未依照上述方式宰殺的是禁止食用。即不為清真肉品)。
2、自死物。如勒死的、打死的、觝死的、摔死的、病死或不明原因的﹑野獸吃剩的動物肉均不可食用。
3、血液。任何畜禽類的血液均不可食用。
4、豬肉、狗肉、猛獸的動物不可食用。
餐飲類主要包括:
1、由穆斯林採購、加工、製作、經營的飯菜和熟肉製品;但祭拜過的任何食物,均禁止食用。
2、植物油或清真動物油製作的各類麵點、糕點及副食品;但有膠原蛋白等不合規定的添加物,禁食用。
3、符合清真食品條件的速食麵、香腸、罐頭及其他速食類食品。
4、不含酒(包含酒精)、豬油、血液類的糖果、醬製品、豆腐製品。
5、奶製品及不含酒(包含酒精)等的各種飲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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